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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 高等教育研究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主办:华中科技大学
周期:月刊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000-4203
CN:42-1024/G4
邮发代号:38-73
复合影响因子:2.017
综合影响因子:1.415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高等教育研究
创刊时间:1980
中文核心期刊(2017)
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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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实行校园门禁实名制通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11:54:00

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毫不松懈、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防控工作要求,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学校复工复学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关于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和社区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管控原则,在全校实行校园门禁实名制通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门禁实名制通行

(一)校园门禁实名制通行,是指进出通行校园门禁(以下简称“门禁”)时,必须使用校园卡或居民身份证在门禁设备上识别通行者身份信息(以下简称“刷卡”)。

(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所有人员通行门禁时,按“出示健康码(绿码)—测体温(正常)—刷卡”程序执行。

(三)为便于校园常住人员通行,提高门禁通行效率,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学校建立“常住人员信息库”。所有校园常住人员按要求登记入库。所有登记入库的人员“刷卡”后可通行门禁。未在“常住人员信息库”登记入库的外来临时或短期通行人员,须由已在系统登记的常住人员在“来访人员网上预约系统”登记后,才能“刷卡”通行门禁。

  二、“常住人员信息库”登记对象和登记方式

(一)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登记对象,分别采取以下不同方式,通过“校内常住人员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或审核登记。

  1.各类在册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继续教育学生的信息自动导入,本人不用再登记。

  2.教职员工、博士后流动站进站人员及各二级单位经学校人事处聘用人员的身份信息自动导入,本人登记校内住址信息。

  3.各二级单位自行聘用人员的信息,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登记入库。

  4.居住在校园内学校教职员工住房中,和教职员工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借住的其他亲属、租住的其他人员的信息,由教职员工本人登记入库。

  5.在校园内有工作单位、工作场所的非学校教职员工人员的信息,由出租、提供工作场所的单位负责审核登记入库。

  6.在校园内有非学校产权住房的非学校教职员工人员的信息,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审核登记入库。(华科大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027-87542343,联系人:陈燕芳;同济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027-83692451,联系人:周勇。)

  7.因接送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需长期通行门禁人员的信息,由各附属学校负责审核登记入库。

  8.校内基建修缮工程施工人员的信息,由各工程责任单位负责审核登记入库。

  9.因其他原因需要长期通行门禁的人员信息,由相应对口管理、联系单位负责审核登记入库。

(二)同时具备以上多种登记条件的人员,只需登记一次。

(三)各单位负责审核登记的人员信息、通行需求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登记系统中修订、注销。

  三、“常住人员信息库”信息登记原则和保密要求

  按照“最少、够用、保密”原则,登记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和校内住址信息。各审核登记人员和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做好信息保密。

  四、有关说明

(一)登记入库时间:各审核登记人员和单位,从本通知发布之日(医学院校区从5月1日)起10日内,完成“常住人员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

(二)接送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员信息的审核登记工作,由各附属学校另行通知进行。

(三)现阶段门禁通行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登记入库常住人员通行门禁统一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机动车辆通行门禁时,车内所有人员都必须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五)以上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再行研究确定。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6日                          

 

附:校内常住人员登记系统访问方式

 系统提供在线填报和批量导入两种数据录入方式,学校教职员工采用在线填报方式,各单位(已默认授权至办公室主任)可采用在线或批量导入方式。使用系统有实际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员工,可由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一)移动版(学校教职员工个人填报使用)

  使用手机在微信中打开华中大微校园,点击下图中的“A. 校内常住人员登记”即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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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C版(学校教职员工个人及各单位登记使用)

  在电脑上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one.hust.edu.cn/,进入信息门户后,点击下图中的图标即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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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微信小程序(非学校教职员工使用)

 校园内非学校产权房的非学校教职员工房主信息由社区登记审核并在系统内录入后,房主可使用微信小程序(扫描下列二维码),通过已登记的手机号及身份证号码验证注册,进入系统登记实际居住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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